再次重申:这些成本费用不能扣除!等被查补税罚款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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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规的会议费、预提的未发放的工资,超过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这些不该扣除的成本费用,您不会扣了吧?当心,纳税调增在“前方”等着您!

【财税探案NO.20】

一起看似合理的“报损避税”,实际上却是偷逃税款的风险案例,企业以为可通过产品报损这种“恰当”的处理方式,并编造“正当”的理由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结果导致“营业外支出”占比较高引起注意,最终无法自圆其说,承认逃税事实。

这些“正当”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详情点击>>>“营业外支出”金额占比较大被查!这样“避税”有风险

【财税探案NO.21】

G医药公司开展的小型研讨会,发生的餐费支出只有发票凭证,没有会议费列支的必要材料作为支撑,无法证实会议费是真实发生且与收入直接相关。

详情点击>>>要汇算清缴了,请检查一下您单位的会议费!

【财税探案NO.33】

A公司善意取得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未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暂时不可以抵扣进项,因此补缴增值税,这点是没有争议的。

但对于企业所得税,法院认为,税务机关对该发票对应的支出是否属于企业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未作出认定,因此撤销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A公司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详情点击>>>不小心取得虚开发票是否要补税?看看法院怎么说!

【风险点点看NO.01】

A公司2017年5月1日注册,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东为1法人,1自然人,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两年内全部到位。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实缴1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尚未缴足。公司现向法人股东借款1000万元,又向银行借款500万元,请问这两笔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否分别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详情点击>>>公司对外借款,别忘了这种情况下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风险点点看NO.02】

原北京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对N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实N房地产公司检查期内对已竣工备案的Z小区房地产项目,未进行所得税竣工结算,存在项目成本核算时间划分不明、已竣工销售房产多计成本等问题,少缴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的违法事实,该局对其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5044万元,加收滞纳金1227万元的处理决定。

详情点击>>>房开企业混淆成本,装傻充愣行不通了!

【风险点点看NO.03】

原鼓楼地税局在进行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复审时发现,某企业12月末有“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100万元,未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对此进行调整。财务人员表示很疑惑:“我们提取工资后由于资金紧张所以才没有实际发放,为什么要调整企业所得税啊?”

详情点击>>>工资预提未发放?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留意!

【风险点点看NO.04】

某企业于2014年~2016年度为助理级以上职工和优秀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额分别为1826425.38元、1844645.25元和1931845.34 元,并根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详情点击>>>未按规定列支的补充养老保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风险点点看NO.05】

某税务局在对生产企业A企业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6年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的本年发生额为1000万元,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年发生额为1406万元。两者之间406万元的差额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重点关注。

详情点击>>>虚列员工福利费,小心“成本支出”与“现金流支出"不匹配!

【风险点点看NO.06】

近日,税务检查人员对箱包厂开展税收检查翻阅相关凭证时,发现那些水电费发票上的户名都写着出租方某服装厂的名称,而不是箱包厂的名称。税务部门遂依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多元,该箱包厂合计补缴税款、罚款4.1万多元。

详情点击>>>发票抬头不合规,税前扣除遭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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