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赠送学生毕业礼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问:幼儿园给即将毕业的大班学生发放成长礼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不需要。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根据上述规定,幼儿园大班学生获得的成长礼物,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