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实施后,全年一次性年终奖政策还适用吗?

本轮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恰逢其时,具有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过渡期政策的问题,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是否还适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广东省税务局和福建省税务局对2018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进行了回复:纳税人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2018年10月之前,如果已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则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如果2019年发放2018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政策,则有待进一步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座谈会提出,对于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问题,目前政策部门的思路是考虑设定一个过渡期,以保证2018年度的年终奖不受本轮个税改革的影响。但具体的政策,税务总局需要协商财政部税政主管部门后决定,具体问题仍需以最终政策为准。

总体分析,本次个税改革的官方解读,对于新旧税法的分析,主要体现了按照新个税法的指导思想和法理基础对原个人所得税法合理保留、完善过渡的思想。

相关知识——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风险防范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案例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年终奖筹划:年终奖发放可避开的6个“盲区”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业务范围、填写说明与计税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