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新员工入职时都需要填写《入职信息登记表》。一般公司都会在入职信息表下面,加上一句话“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及提供相关入职材料信息属实,若是存在虚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那么,只要是被查到有虚假信息及虚假材料,就可以被辞退吗?
先来看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实操中常见的几种劳动合同解除情境,举例如下:
一、属于合法解除的:
1.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比如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 ;
2.此条件为录用的决定性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在应聘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3.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
1.涉及隐私的且与是否胜任岗位关系不大,比如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2.如果公司明知员工提供假证件,但在续签劳动合同时仍然继续任用,则视为公司放弃追究造假的责任;
3.员工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遗漏了其中某一条信息,不能视为员工提供虚假信息,而且这种情况公司也有审核的责任。
注意点:
1. 需要有签署相关的书面承诺;
2. 需要有规章制度的规定;
3. 公司必须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相关虚假信息,以及此虚假行为是否会影响其任职本岗位;
4. 提供劳动,应正常支付其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借此不支付工资。
综上,“员工提供虚假材料是否一定可以被解雇?”这个问题需要在具体案例中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公司证据不足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