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了一则关乎每个企业社保
缴纳的通知,即自下个月起,河北省的社保缴纳
改由金三系统进行征缴。
其实早在前几日,即2019年10月26日起, 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就已经停止办理 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 2019年11月1日后, 社保费缴纳由金税三期税收 征管系统转移至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 如果企业需要缴纳2019年11月份之前 已核定费款,需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申请重新核定缴费信息, 缴费信息传递后,才可以办理缴费业务。 那么这个新名词——金税三期社保征管系统 到底是什么? 社保缴费转移至金三社保征管系统对企业 是否会有影响呢?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 金税三期系统, 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 围绕着“一个平台、两级处理、 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而建立。 金税三期系统依托大数据评估与云计算, 覆盖了我国几乎全部的税费种以及 征管各个环节,并与人社、工商、海关、环保等 部门进行联网数据比对, 可以说其功能是非常强大的。 而金税三期社保征管信息系统, 则是金三系统庞大网络支撑下的一个子系统。 作为子系统之一,毫无疑问的, 社保子系统中的数据是会跟其他子系统, 例如个税、企税子系统进行数据联网比对的。 因此,金三社保征管系统启用后对很多用工单位 不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的现状将会有很大的改善。 已启用金三系统进行社保征缴的地区有哪些? 除了上文所说的河北地区自2019年11月1日 开始启用金三系统进行社保征缴外, 全国还有很多地区已经在使用金三系统征缴社保了。 例如甘肃、陕西、大连, 早在19年上半年就启用了金三社保征管系统。 还有一些地区,比如湖南、贵州等地, 关于金三社保征管系统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 相信不久之后,金三社保征缴系统也要上线运行了。 社保费改用金三系统征缴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在社保费改用金三系统征缴之前, 有不少企业不给交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按最低标准缴纳, 由于没有大数据支撑, 可能各地社保局并不能查出来有哪些企业不交 或少交社保。 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利于社会就业环境的稳定。 而社保费用改用金三系统进行征缴后, 可依托金三系统大数据平台, 对企业总体纳税和缴费情况进行评估, 从而有效监督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对于企业来说, 社保费改用金三系统征缴可能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1、有些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改用金三系统后, 风险会极大。因为社保子系统中的数据跟个税子系统中 数据一比对,该企业是否全员参保就一目了然了。 2、当然可能有的企业认为员工不交社保,也不报个税, 金三系统就无从比对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员工的工资薪金除了跟个税和社保挂钩, 跟企业所得税也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企业有大额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但是没有个税申报和社保缴费记录, 在大数据下也是无处遁形的。 总的来说,社保费改用金三社保征管系统后,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是有所改善的。 但对于企业而言,全员全额参保, 会大大增加用工成本。 尤其是对于成本利润率较低的传统制造业来说, 会进一步降低利润率。 但企业也不用过于担心, 国家对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研究一直没有停歇。 这一点从国务院9月召开的两次常务会议上都 有所体现:(1)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 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 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 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 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2)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 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 “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 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 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 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此外,会议还要求要抓紧研究提出 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从这两次会议上释放的信号可以看出, 随着社保费源的增加,社保费率还会进一步下调。 虽然金三社保征管系统的全面覆盖还有一段时间, 社保费率的下调也是未来的趋势,但对于企业来说, 全面了解社保政策,做好全员参保登记, 才是下一步最值得关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