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不用税收筹划?税负不降反升谁的“锅”?

税收筹划仅仅是大企业的事儿吗?

NO!小企业也要注意税收筹划,先不说终极目标为企业节约很多成本,但起码不要胡乱享受优惠政策导致税负加重。今天要说的是,当增值税加计抵减遇上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到底还能不能好好玩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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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

首先,带大家看一下今年异常火爆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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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规定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金额)

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其他收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注:对于加计抵减税额的计提、调减和结余等其他变动情况,可以参考增值税附表四做台账来体现。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判断标准是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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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率分为两种,税额分段计算:

1、0<应纳税所得额≤100万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按原25%计算,再乘以20%的税率。相当于是按照实际税率5%计算税额。

2、100万<应纳税所得额≤300万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按原50%计算,再乘以20%的税率(相当于实际税率为10%)。

税收筹划分析

通过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会计分录,可以看出: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的时候,将优惠部分的税款记入到了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中。也就是说,企业享受优惠部分的金额已经构成了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优惠金额导致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那么企业可能会缴纳更多的税费,并没有让企业的税费降低。所以,当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小型微利企业两种优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筹划。

政策条文看不懂?没关系,给大家准备了个小案例。

案例分享

哪吒降魔有限责任公司是主要从事现代服务并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一般条件,一直以来公司的收入成本比较稳定。2019年4月1日开始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预计截止到年末企业将发生3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主管小亿在第二季度预算报告中提到,因为税法上的新政策我们公司将加计抵减3万元(30万元×10%)税款,使得公司税负明显降低!

案例解读

但是,享受了增值税加计抵减可未必使公司税负降低。

如果年末汇算清缴的时候,公司在不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情况下,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98万元,企业所得税计算(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如下:

1、100×25%×20%=100×5%=5万元

2、(298-100)×50%×20%=198×10%=19.8万元

最终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5+19.8=24.8万元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那么会因为加计抵减优惠致使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301万元,导致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最终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01×25%=75.25万元

就以这个例子来说,因为增值税加计抵减享受了3万元优惠,使得企业所得税多缴纳50.45万元,进而使得公司整体税负增加了47.45万元。

当然如果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不会引起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高出300万,那就说明增值税加计抵减遇上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可以“愉快共处”,那就可以同时享受两种税收优惠。

会计朋友们可以具体分析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税收筹划。尤其是涉及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年应纳税所得额临近300万元的时候,就要考虑一下是否应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的优惠。因为这个筹划涉及到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双因素的影响,所以需要大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筹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