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避开上下游企业虚开的坑?首先远离这10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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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破获一特大团伙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居然达900多亿!近年来虚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违法行为终是难逃法网。

无论虚开行为多么掩蔽,税务机关总能找到蛛丝马迹,借助现代信息手段抽丝剥茧,直捣黄龙。从已经公布的虚开违法案例看,虚开企业大多呈现出一些十分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一方面往往会引起稽查人员注意,甚至成为突破案件的线索。另一方面,也是企业上下游开票是否正常的一项参考依据。为此,今天给大家总结一下虚开违法行为的十大典型特征:

典型特征之一企业人员登记信息雷同

【案例】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线索,跟踪追查,确认H能源有限公司虚开发票150份,涉及税额240万元。检查人员了解到,该企业成立于2018年4月,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庄河市某村镇。

点评:此特征针主要对注册空壳公司,暴力虚开的违法行为,作案人员结构简单,还可能同时注册多家空壳企业,出现一人兼任多个职务或多家企业法人代表的情形,在企业信息登记上重复。

典型特征之二:注册地址不符合经营常规

【案例】根据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发现H企业有虚开嫌疑,准备约谈H企业时发现,无论是税务登记的企业联系方式还是税源管理部门留存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检查人员又到该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仅有一间办公室,并且屋中空无一人,灰尘遍布。

点评:空壳企业往往没有实际经营地址,只能虚构经营地址。如注册地址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或者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区域。

典型特征之三:企业成立时间短,并在短期内大量领用发票,集中顶额开票

【案例】2017年11月3日,税务部门稽查工作人员在稽查环节发现两家商贸公司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嫌疑。通过系统提取数据筛选分析发现,这两家商贸有限公司均为2017年6月成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开具发票流向分析,两户商贸公司应为同一控制人,短期内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十万元版合计852份,开具696份,全部顶额开具,开具金额多达6600多万元,税额近200万元,价税合计6800多万元,尚余156份发票未开具。根据系统记录,两家商贸企业的下游受票企业合计59户,均为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地质公司等。

点评:为躲避税务机关稽查,空壳企业暴力虚开往往采取短时间内注册大量企业,最大限度开具发票企图获利,导致开票金额虚增,然后迅速走逃换壳。

典型特征之四: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企业

【案例】武汉市税务部门依托防控大平台的“面宣面签”模块,在对一户新办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面宣面签”时,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对所成立企业知之甚少,疑似并非企业真正的掌控人。当从税务人员口中得知通过虚假注册登记虚开增值税发票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这名“法定代表人”称自己是个普通百姓,被人骗了,并立即停办相关业务。

点评:随着全国各地办税实名制的推广,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案件受到有效遏制,而冒用他人真实信息进行注册空壳公司暴力虚开的现象越来越猖獗。

典型特征之五:每月大量开票,月末大量作废

【案例】原桐乡市国税局税务人员在专项风险排查中发现,某建材公司每个月领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25份逐渐增加至400份,但发票领用数增加后,该公司申报销售收入与之前相差不大。

经过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公司2014年7月才注册成立,自成立以来几乎每个月月初都有领用发票的记录,但一到月底,该公司就会通过开票系统将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大量作废,此举显然不符合经营交易常规。经过税警双方联合稽查查明,该建材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采取月初开票、月底作废的手段,虚开发票共计6000余份,票面涉案金额高达6.5亿元。

点评:当月大量开票,月底作废发票,虚开企业利用下游企业认证发票的时间差虚开发票逃税,对于受票企业应关注上游企业是否开票正常,及时认证。

典型特征之六:企业的购销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不符

【案例】某涉嫌虚开企业在某一段时间应纳税额与销售额增长异常,远超去年同期水平,但最近同期原材料进料少,进项抵扣额没有明显增长,生产所耗电量亦无明显变化。

点评:虚开违法总是难以掩盖业务真实特征,企业可伪造现金流,购销凭证等,但是企业日常经营成本费用数据却难以掩藏。

典型特征之七:企业购销业务迥异,发票进销项不匹配

【案例】2016年6月,合肥市税务机关接到上级推送的疑点信息,S商贸公司涉嫌虚开。检查人员分析企业信息时发现,S商贸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和销项产品项目不匹配,其进货产品均为手机,但对外销售开票项目不仅有手机,还有大量电子元器件、尿液检测设备、净水试剂等产品,发票进销比对结果显示,其手机产品进项金额超过销项金额高达6767万元。

经查,S商贸公司利用“富余票”共向合肥市20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94份,发票金额合计6767万元。S商贸公司负责人黄某等22名涉案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两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拘役等刑罚。

点评:此特征主要针对“变票”虚开,尤其以商贸企业最为常见。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可以很容易找到破绽。现在企业开票必须录入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对应货物或者服务,会通过税收分类编码进入电子底账系统。企业购进了什么,销售了什么,通过电子底账系统查询,税务机关一目了然。

典型特征之八:交易账户资金回流

【案例】H公司具有重大虚开嫌疑,为了摸清H支付公司的资金流向,税务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H支付公司、上海M服务公司及相关涉案企业人员的银行账户资料信息。通过梳理发现:H支付公司在2017年1月~12月通过网上银行向上海M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共计1116.72万元,上海M服务公司在收到H支付公司汇款后不久,即将款项转入上海W公司的银行账户中,而上海W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随即全部转入一个名为王某的私人银行账户;截至检查人员调查之时,王某私人银行账户中的相关款项已被全部用现金方式取出。检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王某正是上海W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其也是H支付公司负责人的岳父。

点评:税务机关发现企业虚开迹象,往往会调取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而没有真实交易的虚开发票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资金回流,由于是虚假交易,为了伪造资金流,违法分子在资金转账之后,必将通过一定的方式流回到原账户。

典型特征之九:企业税负率远低于行业正常水平

【案例】原桂东县国税局税务人员对辖区内税源企业进行日常风险排查时,发现JY钢材贸易公司2014年11月~2015年12月一年时间内,共对外开具品名为线材、螺纹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1000份,涉及销售收入1.14多亿元,销项税额1941万元。该企业取得进项发票602份,进项税额1912万元。虽然销售金额逾亿元,但在此期间仅缴纳了增值税29.8万元,税负严重偏低,仅为0.31%,远低于同行业1.67%平均指标。税务人员立即决定对其展开核查。

点评:正常经营情形下,企业的税负率应在行业的平均范围之内。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款,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与无实际业务关系的企业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就会导致需要缴纳税款减少,造成税负率偏低。

典型特征之十:企业购销“两头在外“

【案例】某石化公司所属行业为所属行业为石油及制品批发,购销两头在外,上游企业涉及北京、山东、上海、大连和河北等地区,下游企业涉及北京、山东、上海、天津和广东等地区。但作为商贸企业,其经营进销费用中却均无运输费用支出,明显不符合经营常规。

点评:由于商品市场的推广,以及考虑厂址的成本因素,有些企业会出现购“两头在外“的现象,尤其以商贸企业最为普遍。购销“两头在外”并不代表企业一定有问题,但结合相关的指标进行分析,如不符合正常经营,将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

小结

以上列举的虚开违法行为的十大典型特征,并不意味着企业有某一特征就存在虚开行为,仅供参考,但虚开企业往往存在其中的多项特征。对于开票企业和受票企业可引以为鉴,规避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