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滴滴出行发票,填公司还是个人名称?
2019年4月1日起,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抵扣范围,各单位企业都在获取相关发票,以享受进项税额的扣除。近期有一些会计朋友们遇到员工申请开具滴滴出行的发票,但困惑的是在线申请电子普通发票时,购买方名称应该填写公司名称还是个人名称呢?
对此,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了答复:以上情况,购买方名称可以填写公司名称,也可以填写乘用人名称。若填写的是乘用人名称,该乘用人应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等合法用工关系。
其中建立劳动关系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即是劳动合同,因此,乘用人应与用工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关系则需要乘用人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点评:厦门税务局给出的的答复中,虽然允许填写乘用人名称,但是给出了需与公司建立劳动或劳务派遣关系的限制,此举也是进一步保证报销的费用用于公司员工,即发生的费用需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生产活动相关。当然,对于“申请滴滴出行发票,填公司还是个人名称?”总局方面并未给出正面回应,各地区在具体执行中或有差异,以当地税局执行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