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深圳乘坐地铁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可抵进项吗?
在深圳乘坐地铁取得的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如下图),可以抵扣进项吗?
对此问题,网上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不可以,正如此前发布的文章《注意啦!这种交通费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中提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规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进项税才能抵扣,而上图深圳开出的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未注明“增值税”字样,不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而另一部分观点则认为,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因为该发票本质上属于增值税发票,且票面上有增值税税率和对应的税额,并且加盖了发票监制章和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发生的业务性质也属于国内旅客服务(乘坐地铁交通),为可抵扣进项范围。
那么以上哪种观点正确呢?对此,深圳市税务局近期做出了回复: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的回复,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暂时不能抵扣,但之后将会纳入抵扣范围,并将于近期出台相关细则,敬请纳税人关注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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