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法下怎么算个税?两个例子就搞懂

官宣!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20日消息,最新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以下简称“公告”)发布。至此,累计预扣法正式出炉!

按照公告,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那么,累计预扣法将如何理解?工资薪金又该如何预扣?不妨一起来了解一下!

累计预扣法如何理解?

按照公告,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此外,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费用按八百元计算的规定。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工资薪金该如何预扣?

累计预扣法落实后,大家必然很关心累计预扣法下,工资薪金如何应用?和按月代扣代缴有何区别?咱们不妨通过例子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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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个例子,不难看出,在累计预扣法下,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都要汇总之前月份的数据,再运用公式直接适用全年综合所得扣缴税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以此类推,持续到12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要汇总全年的数据,实际上一步一步完成了一次全年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从而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