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点看】给非单位员工支付报酬未代扣个税,最终全额补缴并罚款

CSFKT@凡科快图[kt.fkw.com].png

【案情速览】

中广影视(834641.OC)于2018年9月6日发布公告,披露经稽查局个税检查发现公司2014年分四次支付非本单位员工劳动报酬所得共106万元,未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3200元,被稽查局以征管法偷税认定及不履行扣缴义务条款,责令补扣缴个税23.32万元、并处0.5倍处罚。

来源:原东阳地税

【风险点睛】

风险提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非本单位原劳动报酬扣代缴税款。

政策点睛: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结论】

 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同时,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强财务人员的税法和税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务和业务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