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根据主管税务局通知,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经开通申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如需委托单位代办汇算清缴,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24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2:如何自己在个税APP上完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附件4: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的费用
XX公司财务部/人资部
2025年3月1日
附件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1、哪些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附件2:如何在个税APP上完成汇算清缴?
附件3:如何委托单位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果不方便自行申报,你也可以选择委托单位来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由于牵扯到隐私问题,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建议各位按照附件2指引,进行自行申报。

注意:
(1)个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单位不会进行核实,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根据政策规定,申报表及相关收入、扣除等资料,需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2、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附:详细案例解析
一、个税汇算项目
以上4项年收入合并称为综合所得收入。
注意了,以下不并入综合所得,不是个税汇算清缴范围:
二、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
(1)专项扣除: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部分。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3)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三、税率表
四、应纳税税额
个税汇算清缴应补/应退税额
【案例解析】
中国居民小松2024年取得如下所得:
(1)取得任职的A公司发放的全年工资200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三险一金30000元,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20000元。
(2)4月收到B公司支付的设计费5000元。
(3)7月收到了出版社支付的稿酬40000元。
(4)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给天成出版社,10月一次性取得收入100000元。
请问:2024年个税汇算时应补缴多少个税?假设小松已预缴20000元个税。
答:
①工资、薪金所得的年收入额为200000元
②劳务报酬所得的年收入额=5000×(1-20%)=4000(元)
③稿酬所得的年收入额=40000×(1-20%)×70%=22400(元)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年收入额=100000×(1-20%)=80000(元)
⑤综合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4000+22400+80000)-60000-30000-20000=196400(元)
查阅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可知,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应纳税额=196400×20%-16920=22360(元)
2024年小松应补缴税额=22360-20000=2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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