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紧张进行,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部分企业的必报项目。但由于22张报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从近年税务机关审核情况看,在政策理解和表单填写上都存在较多问题,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税收风险。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关联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2号公告中关联关系分为七类,分别是:控股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及劳务关系、任命或委派关系、亲属关系、实质利益关系。
对关联关系的把握不准确,容易造成关联关系判定错误。一是误认为企业关联方只能是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组织,未考虑自然人关联方。二是误认为关联关系必须建立在持股前提下。三是持股比例计算错误。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超过25%,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有同一家企业股份,持股比例需合并计算。四是误认为只需填报各类关联交易排名前五的关联方,未填报所属期内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所有类型的所有关联方。五是对实质利益关系的错误判定。依据税总征科发 2021年69号第九条“严格执行关联申报要求”的相关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一方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控制另一方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回报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
接着,我们来看一下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42号公告中明确关联申报主体为三类:①实行查账征收且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居民企业。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且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非居民企业。③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居民企业。
对申报主体理解不准确,可能会造成应申报未申报或者无需申报错申报。
关联申报主要有哪些风险点?
1.关联申报项目漏报或误报风险
(1)漏报关联报表风险:①企业错误认为只有发生跨境关联交易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从而仅发生境内关联交易的企业没有进行关联申报。②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居民企业,误认为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从而没有进行关联申报。
(2)误报关联报表风险: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企业,错误勾选后以零申报方式错误进行了申报。
(3)漏报非关联交易金额风险、漏报境外关联方风险及漏报误报《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风险。
2.关联申报项目勾选错误风险
(1)填报表单相关项目勾选错误:按照规定,企业在进行关联申报时,应根据本报告年度实际发生业务,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表单》列示的报告表单名称及编号上选择“填报”或“不填报”,如选择“填报”的,相应表单就必须填写具体内容和数据,而不能全部填0;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相应表单。但企业存在勾选后却填报内容为空的情况。
(2)“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信息勾选错误:同期资料分为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三种,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企业对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出现应勾选但没有勾选,不应勾选反而勾选的情况。
(3)“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信息勾选错误:企业没有执行约定价安排(包括双边和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或成本分摊协议,却误勾选了《报告企业信息表》“125执行预约定价安排”“126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
3.关联申报报表内容填报错误
(1)关联关系判定填报错误风险:①未按照42号公告区分关联关系类型;②同一关联方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但只勾选其中一个或部分关联关系类型,未按实际情况勾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③只填企业、组织性质的关联方,漏填个人性质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类型填报错误风险:企业在填报关联交易时,在交易类型分类上,以下问题相对容易出错:①对于技术服务费,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的,应作为劳务费在《关联劳务表》填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的,应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填报。②委托境外关联方提供合约研发服务,向关联方支付合约研发费用,其中费用化部分应在《关联劳务表》填报,资本化部分应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填报。
4.国别报告表未统一勾选风险
国别报告6张表是一套表格,企业符合国别报告填报标准,在勾选国别报告报表时应同时勾选6张报表,并同时填报,取消勾选时也应同时取消,部分企业在国别报告表勾选时未做到统一勾选。
那么,什么时候进行关联申报呢?
2022年度关联申报期限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相同,应申报企业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告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根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会予以重点关注。
那么,纳税人在哪儿进行关联申报?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共有22张表,可分为三部分:一是有关本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础信息;二是分类型的关联业务信息及汇总表,包括有形资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信息;三是国别报告信息,反映企业集团在全球各地的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成员名单等。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关联申报及国别报告的报送。具体路径: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页面左侧选择“其他申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除了关联申报,企业更应该重视关联交易中的风险,关联交易并不是集团企业的专属,中小企业也需要重点关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关注4月26日13:30的《名家直播—中小企业关联交易认定与税务合规管理》课程。听课地址:https://edu.171edu.com/edu-learning-pc/course/detail/special/3720?tgqd=bf&tgr=l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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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关联申报是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交易情况报告,规范性说法叫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的重要附报资料,应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同时完成。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