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再扩围!3月30日起新增4地试点

深圳、福建、宁波、云南4地税务局相继发布公告,宣布于3月30日起在其省市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自2021年12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厦门市、陕西省、青岛市、大连市、重庆市、天津市、吉林省、河南省12地推行“数电票”,至此,“数电票”开票试点已扩大到16个省市及地区。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自纳入数电票开票试点之日起,不再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结合《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早班车在本周一、三,也就是1579期和1581期跟大家聊过电子发票如何报销、入账、归档,以及在接收、查验、存储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点击对应音频收听。

此外,不管是最新的税务局文件描述,还是电子税务局的分类名字,我们都看不到“全电发票”了,取而代之的是“数电票”。

“数电票”时代将全面开启,企业该如何抓住机遇,推动财税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智能化的发票管理,建立自动化的税务风险管控治理体系,满足“以数治税”的征管要求,是“数电票”时代下企业的新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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