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国内航空出行需要快速恢复,今年航空公司的经营压力很大,特别是春运市场的需求还不如往年的平季。为了进一步降低航空企业成本,近期又有一大优惠出台——《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8号》。
一、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8号优惠内容
1、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2、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降低后的征收标准见下表: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调减,相信对于缓解航空公司经营压力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认为,民航发展基金的降低好像只对航空公司有影响,那么对我们一般企业或者财务是否有影响呢?
二、什么是民航发展基金,对个人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民航发展基金的用处。
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取代了原来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七方面:1、民航基础设施建设;2、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中小型民用运输机场的补贴;3、民航节能减排;4、通用航空发展;5、民航科教、信息研发和应用;6、安全能力和适航审定能力建设;7、征管经费、代征手续费的支出等。
买过机票的朋友们都知道,咱们的机票上基本都有“民航发展基金”50元或90元,这是根据《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的,原则上为每人50元/次,国际航线为90元/次,具体视情况调整。
由此看,民航发展基金的减少,跟旅客需要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部分没有直接关系,旅客要缴纳的一直没“打折”。此次民航发展基金的优惠,使得航空公司的成本降低,所有的旅客有望间接受益。希望航空公司有了改善利润的空间后,可以通过降低票价或者减免改签费等方式把利好间接传递给消费者。
三、机票中的民航发展基金能纳入进项抵扣范围吗?
具体机票包含的费用,如下图:
作为财务人员,收到机票报销的时候,若购买机票是跟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比如:因公出差等),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只有国内的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国际机票是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的。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款,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基本原则,上环节征,下环节扣。且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管是从增值税的基本原则,还是从公式上看,民航发展基金不纳入进项抵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