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类型】:个税实务
【主题】:年终奖 筹划 个税汇算申报操作
2020年3月末,各地税局陆续开通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首次个税汇算清缴终于正式与纳税人会面了。
在APP上看了汇算清缴的应补退额后,几家欢喜几家忧。
欢喜的人是因为有一笔退税,可以改善生活了。
忧愁的人发现别人有退税,而自己却只有补税。
那么,明明预扣预缴时已经扣了个税,汇算清缴时为何还要补税呢?
需要补税的情形有很多,比如年中换了工作,有两处工资薪金,有除工资以外的综合所得等。
本次小编想讲一个真实案例,扣缴单位发放年终奖时筹划不当,导致员工冤枉多交税,最后个税汇缴时却无法将多交税款退回。以此给广大的会计朋友敲个警钟,不要好心办坏事,得不偿失!
【场景回顾】
某纳税人A于2019年12月获得一笔4万元的年终奖,公司申报个税时未按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方式计算个税,而是全额计入了当月的工资薪金,导致该笔奖励扣了1万多的个税。
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该纳税人发现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有利,想要修改计税方式。然而汇算清缴申报界面并无切换年终奖申报方式的界面。
由此,导致该纳税人当年多交了一万多的个税。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企业会计可能从筹划角度考虑,认为该员工的年终奖计入综合所得更有利,但是却忽略了很多因素。
比如员工可能有该企业以外的其他综合所得收入,那么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可能导致税率更高。
因此,企业在给员工筹划年终奖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年终奖筹划以及汇算清缴相关操作的关联。
一、年终奖个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2019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两种方法选择计算个人所得税:
方式一: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式二: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年终奖筹划思路
年终奖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可以先分摊到12个月再确定税率,对于年终奖较多的人来说,这种方式可以让税率保持在较低档,从而使应缴个税比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的方式低一些。
但是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
因此,纳税人在计算个税时需要综合测算一番,将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还是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例如下述对话中,这位纳税人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计税,可以节税好几百。
三、汇算清缴时的年终奖最终筹划
上述筹划思路,看似很正确,但是跟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联系到一起,其实是行不通的!
因为,汇算清缴时年终奖申报方式的切换是单向的!
即,汇算清缴申报系统中可以从年终奖单独计税切换到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但是不能从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切换到年终奖单独计税!我们先来看一下个税APP中关于年终奖申报方式的切换操作。
1、进入标准申报界面后,点击工资薪金,进入详情界面。
2、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一点:上述界面仅限于预扣预缴时按年终奖单独计税申报的情形!如果预扣时企业选择了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将不会出现上述选择界面!
如果企业发放年终奖时将其并入综合所得预扣了个税,在汇算清缴时该纳税人最终测算发现,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有利,是否还有补救措施呢?
小编认为,基本上是无计可施的。
除非纳税人能跟扣缴单位友好协商,让扣缴单位更正年终奖发放当月的预缴申报。但是更正申报非常麻烦,纳税人很可能白白损失了这笔税款。
从上述案例及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无论纳税人的年终奖按哪种计税方式更有利,企业在预扣预缴时,都应该选择按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企业财务人员切勿盲目筹划,最终好心办了坏事儿,给员工增加了纳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