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人员工资是否可以扣减社保基数?

问:公司有部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请问是否意味着支付给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可以从企业计算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中减除了?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有人认为既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由该人员自行缴纳了,那么企业在计算养老保险基数时就应当把这部分人员的工资从基数中扣除。但实际情况是,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到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到个人账户。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理解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由该人员个人全额缴纳,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还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比例计算,计算的基数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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