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前扣除,你想知道的全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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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关键点】个税扣除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个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何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比例有无限制?捐赠额该如何确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个税该如何计算?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一样吗?个人投资合伙企业捐赠扣除又有何规定?小编就结合最新出台的文件给各位科普下个人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个税税前扣除知识吧。

  一、通过何种途径的公益性捐赠能享受税前扣除?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可以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途径上需要注意的是:

  ①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按照规定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和群众性社会团体;

  ②国家机关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不是通过上述①②两个途径的捐赠都不能直接税前扣除,如纳税人个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就不可以税前扣除哦。

  二、区别公益性捐赠比例扣除与全额扣除

  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有按比例税前扣除和全额税前扣除两类,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两类公益性捐赠对比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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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后个税该如何计算?

  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应以按比例扣除捐赠额或全额扣除捐赠额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适用税率和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张某为我国居民,只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某家单位的工资薪金所得,截至2019年12月份工资薪金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40000元,其在2019年1-11月已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20000*20%-16920)=27080元,12月份张某向某县政府捐赠享受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款80000元。假设2019年12月份张某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则12月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文件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预缴税款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当根据居民个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则张某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240000*30%=72000元,小于实际捐赠额80000元,则计算累计应纳税额=(240000-72000)*20%-16920=16680元,结合2019年12月前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额27080元,则12月份张某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退税金额为27080-16680=10400元。

  在这个例子中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即240000元,这是张某公益捐赠扣除限额的计算基础;而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基础是(240000-72000)元。当然,如果张某将这80000元捐赠于符合上述全额扣除规定的项目的话,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基础则变为(240000-80000)元。

  四、个人货币性资产捐赠与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捐赠额是如何确定的呢?

  最新出台的《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以下简称”新规“)对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如何确定做出明确规定,“(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新规中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捐赠额确定与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有所不同,前者是按财产原值确定,后者是按市场价格确定,大家要格外注意哦。

  五、居民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vs非居民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对于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与居民个人捐赠支出有所区别,新规规定“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经营所得中继续扣除。”

  总体来说,新规对居民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力度比非居民要更大些,主要是因为非居民不涉及汇算清缴。

  六、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当年有公益捐赠支出,该企业个人投资者当年也有公益捐赠支出,该个人计算个税时公益捐赠支出按多少计算?

  根据新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其个人投资者应当按照捐赠年度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分配比例为百分之百),计算归属于每一个人投资者的公益捐赠支出,个人投资者应将其归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益捐赠支出和本人需要在经营所得扣除的其他公益捐赠支出合并,在其经营所得中扣除。”

  举个例子,李某在某合伙企业中享有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约定分配比例为50%,该企业当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100万元,李某个人当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40万元,则李某当年合计公益捐赠支出=100*50%+40=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