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码机-34】税局办证明再也不用跑断腿了!可直接无材料通过,还不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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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9]266号

关键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近期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乍一听这文件名,好像跟我们日常生活没什么关系,其实不然,这个文件与企业行政事项办理、个人考试报名等都有直接联系。

为了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税务总局推出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行政证明,一起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文件内容!

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含义

税务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小编注:简而言之,告知承诺制是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开具证明所需要的条件要求,税务机关依据承诺直接办理证明

二、适用人群

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税务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

非申请人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申请人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试点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等5个省(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开展试点。

四、告知承诺制方式可办理的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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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承诺的后果

对试点中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

1.记入纳税信用,且不得再对该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

2.计入征信系统,对严重失信进行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除了以上这些适用告知承诺制,据小编了解,现在很多考试报名也不再需要您出具学历证明、工作年限等,如与我们财务相关的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只要确认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参与考试。但大家可不要小看这个承诺符合条件,这可与我们的信用息息相关,一旦事后查出虚假承诺,那么将对我们的个人征信产生严重影响。

现如今,国家持续在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取消行政证明事项,对必要的行政许可证明如今也减少了材料准备等繁琐步骤。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无疑是大大的便利,再也不用陷入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困境了。只要我们诚信守约,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办事出行都将拥有越来越多的“绿色通道”。

本次的新政解读到此为止,我们下期再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