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点点看】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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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案例】

陈某在原单位下岗后自主创业,为使自己的生活有保障,打算将以前通过单位缴纳的社保继续缴纳下去。在朋友的介绍下,决定让某公司代缴社会保险,此期间陈某一直正常使用医保卡,并产生了一些费用。2016年7月,某公司告知陈某不能继续为其代缴社保,之后该市社保局要求其返还医疗保险金支出25436.84元,陈某也积极配合并返还,但仍要罚款50873.68元。陈某不服处罚,认为代缴社保的现象普遍存在,该公司也没有告知代缴违法,应处罚代缴公司而不是个人,故申请复议。

该市社保局经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存在38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提供协助的行为,于是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此外,在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期间,陈某在无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在该公司挂靠缴纳社会保险,共发生医疗费用42219.21元,致使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25436.84元,此行为构成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对陈某处以两倍罚款。

(案例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

【风险点睛】

挂靠社保在实务中并不陌生,一些网络电商平台更是出现了19.9元 “代缴社保”的服务,流程十分简单。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挂靠社保可以比自交社保多享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多重好处,但是个人通过企业“挂靠”缴纳社保,没有实际劳动关系,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对于挂靠企业和个人来说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上述企业因为帮助他人参保而受到行政处罚,有些地区还会将其列入信用档案;个人一旦被发现并被认定为骗取社保待遇,除了断缴社保、退还已享用的社保支出以外,还会面临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个人将社保挂靠其他企业,企业一旦疏忽大意出现断缴情况,相关责任风险也难以追究。

对于无参保单位的灵活就业者来说,建议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合规缴纳社保,可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续保手续。

【政策点睛】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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