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坑”,一不小心踩了就可能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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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支出要代扣代缴个税?逾期申报有风险吗?欠税了该怎么办?零申报是否有问题?

PART 1:个税代扣代缴

【财税探案 NO.29】

南京市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主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于2018年5月收到稽查局的稽罚通告。处罚事由为单位2015年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费用163634元,用于购买礼品赠送给外单位个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并且单位表示目前已无法对应到个人,无法追扣补缴该部分个人所得税。处罚结果为对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且造成应扣未扣税款无法追缴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一点五倍罚款,计49090.2元。

详情点击>>>个人信息要不到个税扣缴就算了?小心罚款难逃!

【财税探案NO.19】

近日,一起网络红包引发的官司成了财税圈的热门话题。家住北京的雷先生因为在网络上领取了几分钱的红包被代扣代缴个税导致失去了领取低保和其他政府补贴的资格,一怒之下将发放红包的小米支付公司告上了法院。而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小米支付公司需要向雷先生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详情点击>>>企业派发网络红包,这样操作风险极大,需谨慎对待!

【风险点点看NO.007】

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许昌市翔远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霍洪祥指使公司会计贾某采取设立内、外账的欺骗、隐瞒手段,将代为扣缴的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截留,多次少缴已扣、已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经国家税务局许昌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少缴税款86768.77元,且各年度占比超过10%。案发后,被告单位将少缴的税款86768.77元及一倍的罚款在规定期限内已全部缴纳。

许昌市翔远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少缴已收个人所得税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霍洪祥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少缴已收个人所得税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详情点击>>>公司截留员工个税,罚款拘留双管齐下!

【风险点点看NO.008】

小商品城(600415.SH)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下属国际商贸城第四分公司2014年至2016年期间因未把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超限额部分及高温补贴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892.57元,2017年被稽查追缴个人所得税30892.57元并处以15446.29元的行政处罚。 

详情点击>>>高温补贴拿到手,相关个税别忘扣!

【风险点点看NO.009】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广州市旭日因赛广告有限公司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其为员工购买的保险未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取得假发票的情况,分别对其处以1,780.29元(应代扣代缴额的0.5倍)及2,000元罚款的处罚。

详情点击>>>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税,相关义务要明确

PART 2:逾期申报

【风险点点看NO.010】

西藏天路(600326.SH)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子公司天联矿业往期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曾被拉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2017年3月30日及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处罚决定书,被罚款20元、2,000元及2,000元,并已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2017年3月30日及2018年6月26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详情点击>>>申报虽不易,请不要逾期!

PART 3:欠税补缴

【风险点点看NO.011】

S公司主营炸薯片等快餐小吃,主要通过发展加盟店收取品牌使用费、商标管理费并销售原材料。税局接到举报称其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税局展开调查发现,S公司同期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偏低,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最终税局通过破译S公司真实电子账查实,S公司2013年~2015年期间:以收据代替发票,未确认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向股东分配利润357万元,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通过法人李某个人账户为员工发放工资,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30余万元。

详情点击>>>炸薯片“炸”出700万税款

【风险点点看NO.012】

德嘉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存在少申报租金收入行为,在原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之前主动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但之后还是被认定构成偷税并处罚。德嘉公司以公司是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下,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及偷税是公司总经理的个人行为,公司发现后立刻补税及滞纳金等为由认为稽查局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且证据不足为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进行观点展示时,稽查局以德嘉公司在部分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不缴纳租金税款、不开具发票,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存在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行为;长期隐瞒租金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造成不缴或少缴纳税的违法后果;德嘉公司总经理所谓的违法违规行为,与本案行政行为无关等为由,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德嘉公司的诉讼请求,请求最终成立。

详情点击>>>发现公司少缴税款,补缴了就可以认为不构成偷税吗?

【风险点点看NO.013】

*ST大洲(000571.SZ)于2019年5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欠缴2017年度所得税4835.62万元,于2019 年 5 月8 日收到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签发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实际冻结公司两个账户余额共计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欠缴 2017 年度所得税 48,356,245.10 元,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欠缴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343,248.00 元。”

详情点击>>>缴税不可当老赖,欠税后果很严重!

【财税探案NO.28】

山东 L生产企业,有不少自研设备和二手设备,但由于缺少发票,该固定资产无法在报表上体现,为了让公司的固定资产数额符合上市标准,用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上游企业买了两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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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要求,税务机关将此案审批后录入“黑名单”,通过市发改委推送至金融、海关、铁路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详情点击>>>央视已曝光!联合惩戒不是说着玩的

PART 4:零申报

【热点NO.001】

企业增值税零申报后,附加税费到底需不需要进行申报呢?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条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二、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但实际业务中,企业只要有税费种认定信息就需要申报哦!明确了这个问题之后,又有会计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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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申报逾期才会有罚款,小编在向12366咨询的时候,发现这种情形下各地的申报情况还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在增值税零申报之后会自动进行附加税费的申报(可以说就是政策所规定的“免于零申报”);而有的地区则还是需要纳税人进行手动零申报。自动零申报倒是没有逾期罚款的烦恼了,那么手动申报的地区,如果逾期申报会涉及罚款吗?

详情点击>>>增值税零申报了,附加税费是报还是不报?

【风险点点看NO.014】

A公司是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二季度销售额合计268000元,达到了免征增值税的条件,A公司可以零申报吗?  

详情点击>>>不用缴纳税款,可以零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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