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9号文中提出,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地的同时,企业财务人员也开始犯愁了,如何准确计算进项抵扣金额、会计账务处理录入和备查台账登记成为了企业的新难题。
本文详细介绍各类运输服务凭证计算抵扣过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金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金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注1:取得“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注2:取得网约车平台开具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1:进项税额计算中不包含民航发展基金(机场建设费)
注2: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发票所列税额即为抵扣金额。
注3:国际机票: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联程机票:国内转机部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国际部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注1:旅客铁路退票、补票取得的退补票凭证,由于凭证上并未记载乘客信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1:包含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长途客运等。只要是通过实名制购票方式购买,并注明旅客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就属于按规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点评:现行政策未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设定抵扣期限。建议企业做好电子版的备查台账,完整登记票据类型、报销金额、对应人员信息等,在入账时候一并计算抵扣申报,防止漏报或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