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探案】2019年起,单位再这样发工资将很容易被查!

最近,个人所得税APP全面上线,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查询到自己任职受雇的单位。就在查询个税信息时,家住闵行的顾女士却发现正在国外读大学的女儿小丽“被入职”了一家公司。经过查询顾女士发现,小丽于2018年8月1日起被浙江平湖市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佣。闵行警方调查发现,系浙江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为他人代开劳务增值税发票时,冒用了596名学生的身份信息。目前,张某、冯某、彭某三人因涉嫌虚开发票已被闵行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场景分析: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这家人力资源公司通过窃取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虚开发票,利用人力资源外包差额征税的特性,将这部分虚列人员的工资和社保从营业收入中进行扣除,少缴了增值税,通过虚开发票来虚增成本,稀释企业的利润从而达到了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这种操作的问题很明显:社保的参保人数与实际申报的人数对不上,这类企业自认为税局、社保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共享,可以为自己企业“节税”,而且获取这些大学生信息的成本比较低,于是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风险分析:

这种“避税”的方法,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1.企业冒用他人信息,很可能被举报

当前个人所得税APP全面上线,绝大多数纳税人都是通过个税APP来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而登录App后,纳税人可以立刻查看自己任职受雇的单位,知道自己的信息有没有被盗用,并且设置了申诉的功能,所以虚列人员信息的单位,被税局稽查的概率将大大提高。

2.企业非法盗用他人信息或面临刑事处罚

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这一行为既不道德更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来达到少缴税费目的的,以偷税论处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违法操作的会计人员或面临联合惩戒

如果会计帮助企业进行违法操作的,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2018年12月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77号),该文专门针对会计从业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惩戒措施,惩戒十分的严厉。 

建议:

单位一定要如实发放工资,申报个税。会计人员也不可迫于老板压力进行违规操作,更不能通过虚增工资,虚增人数来进行“节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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