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

具体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

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起止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2019年1月之前的不追溯)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4、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资料准备:纳税人应当留存首套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