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终于定了!12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拿到的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税,或者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之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式:
1、单独计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综合所得计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全年工资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么到底用哪种计税方式更为划算呢?
举个栗子:假如张三每月工资都是5000,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为房租1000/月,赡养老人/月2000,年终奖是60000。(不考虑扣除三险一金的影响)
1、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60000/12=50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
2、纳入综合所得计税:
全年收入:5000*12+60000=120000
费用减除数:60000
专项附加扣除:(1000+2000)*12=36000
我们先来看看年终奖没有纳入综合所得的情况下,全年需要缴纳多少个税:
5000*12—60000—36000=-36000,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不需要缴纳
再把年终奖纳入计税:
年累计应纳所得额=120000-60000-36000=24000,适用税率为3%。
全年应纳个税=24000*3%=720。
很显然张三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比较适合综合计税。
再来举个栗子:假如李四每月工资都是20000,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为房租1000/月,赡养老人/月2000,年终奖是60000。(不考虑扣除三险一金的影响)
1、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60000/12=50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
2、如果纳入综合所得计税:
全年收入20000*12+60000=300000
费用减除数:60000
专项附加扣除:(1000+2000)*12=36000
我们先来看看年终奖没有纳入综合所得的情况下,全年需要缴纳多少个税:
20000*12—60000—36000=1440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144000*10%—2520=11880
再把年终奖纳入计税:
年累计应纳所得额=300000-60000-36000=204000,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全年应纳税额204000*20%-16920=23880
年终奖应纳税额=23880—11880=12000
显然李四全年一次性奖金比较适合单独计税。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存在筹划空间。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较低的人来说,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中计税,可以抵无法在工资中全部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降低年终奖的税收负担。 而年应纳税所得额较高的人,还是选择单独计税更加划算!
年终奖得计算方法就介绍到这里啦,财务可以去好好“设计”一下如何发放了!如何给不同的员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事关每个人员的钱袋子,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每个员工也要自己了解一些税法的基础知识防身,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