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月个税递延养老制度有望试点转常规
个税递延养老制度有望于明年5月份试点转常规。
11月28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多层次社会保障发展成就与展望高层论坛”在清华大学举办,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贾江发言。他表示,“养老保险体系大政方针基本确定,目前是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据贾江透露,目前人社部、财政部正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就深化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进行研究设计。要充分总结、评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运行经验,希望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如期在2019年5月份启动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
针对个税递延养老制度,早在今年4月份,财政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至明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正好满一年,而据《通知》,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相应将中登公司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与中保信平台同步运行。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成以后,中登公司平台、中保信平台与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宏观监管。
此次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贾江发声,无疑意味着明年5月个税递延养老制度将有望试点转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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