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信息多,人员信息难采集,利息股息如何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指对个人收到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需要根据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20%。
很多会计朋友在申报利息股息红利时都会有个疑问,在新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是需要全员明细申报的,申报时需要先采集人员信息,在进行填表申报。可上市公司都会存在一些小股东,人数众多且流动性大,每次代扣代缴的金额又不是很多,一一采集工作会给会计们带来不少工作量呢!那有没有好的方法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申报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学习一个上市公司快速申报的秘籍。
第一步:
首先进入自然人系统,系统设置→→单位管理→→单位信息→→上市公司→→选择“是”,如果有公司股本额,对应填写上,进行保存即可。
第二步:
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添加→→虚拟纳税人选择“上市股东组”,软件中的人员基本信息就自动生成了。此时只需要填写收入信息就可以了。
怎么样?是不是非常简单呢!除了上市公司外,虚拟纳税人还有“农村信用社”,也就是涉及到上市公司和农村信用社给小股民发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时,由于人员众多不好采集时,可以选择使用虚拟纳税人进行申报哦,快捷又方便。您是不是学到了?申报时快试一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