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上游企业发工资,肯定要遭殃!

【案情速览】

不久前,宁波市税务机关稽查部门对L设计公司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实施检查时,发现了企业两份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其中一份的数据与账册和报表记载的相同,但另一份的数据在账册和报表中都没有记载。检查人员怀疑该企业通过私设“小金库”的方式,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以达到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目的。经调查,L设计公司通过虚开发票报账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合计1845.72万元。此外,企业还通过将取得的设计费、咨询费、利息收入等不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共1060.96万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加收滞纳134.79万元,罚款705.71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稽查手法】

本案件中,稽查人员根据两份不一致的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顺藤摸瓜,环环相扣,一路摸清底细,最终还原出通过上游企业虚开发票发放工资和隐瞒收入的犯罪事实,其中稽查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现金流的追溯。

1、发现两份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不一致,查找资金来源,发现本公司9个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2、对私人银行账户进一步调查发现有大量资金从上海、杭州、江苏和江西等地汇入,账目对比时,发现有来自业务往来企业的汇款,最终查出企业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发放员工工资奖金逃避纳税行为。

3、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信息对企业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不符合该行业低物耗、高收入的行业画像,且年利润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年利润率,查出企业通过将取得的设计费、咨询费、利息收入等不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逃避纳税行为。

4、稽查人员通过调阅企业资料(调取了L设计公司2012年~2013年的账证资料等)、实地检查(要求出具可疑相关开票业务的合同、设计方案资料等),以及检查企业账户(提取了有收支往来的共75个账户6700多条交易信息,逐一进行清查分析)和外调取证(对开票金额较大的5家单位派员实地外调,其余14家单位发函委托协查。)等方式对该公司实施延伸调查。

风险点睛】

风险提示1:通过私人账户进行发放工资是不可取的,根据现金流追溯很快就能够被发现避税的事实。

风险提示2:对于企业利润率与行业平均的利润率相比明显偏低的异常情形,是可以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信息分析出来的。

风险提示3:通过上游企业开具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发票,构成犯罪事实。

政策点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论

资金链是一个无法作假的既定事实,想要通过伪造与上游企业的业务往来来发放工资从而逃避个税缴纳的做法是不可能实现的。毕竟凭证附件做的再逼真,也无法改变资金的真实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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