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通常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是否会因疫情影响延长尚未明确。这不,财务群内很多财务朋友针对汇算清缴问题展开了讨论,诸如:
张会计:我公司已在前几日完成了纳税申报,但近日发现申报有误,还能更改吗?
王会计:因受疫情影响,我公司主要财务人员还处于自我隔离阶段,无法开展汇算清缴工作,我公司可以延期申报吗?
李会计:我公司虽然完成了年度纳税申报,但受疫情影响公司目前没有钱缴纳税款,我公司可以申请延期纳税吗?
接下来,笔者就结合上述问题,为您一一作答。
问题1:汇算清缴截止前,已完成的纳税申报能否更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问题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能否申请延期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问题3:企业所得税税款能否申请延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情形即可申请延期纳税,例如,“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发生较大损失则符合该情形。
此外,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1.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准备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材料、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材料,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和资产负债表,由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中主动核查。涉及的主要资料如下: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特别提醒:
2020年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该项政策如何具体实施,我们一起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