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资产后,账上计提折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很普遍的业务,“折旧”不仅是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折旧年限也有规定,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也要正确填列。因此,“折旧”并不简单。2019年,广东、上海等很多企业由于税收折旧填列有误收到税局通知;2020年4月开始,随着各地汇算清缴的不断开展,又有很多企业收到“税收折旧年限异常”的风险提醒,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场景案例】
A公司2018年12月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原值1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6年,无净残值,2019年共计提折旧20000元,在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如下填列:
接下来就会出现下面的风险提醒: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税收折旧年限异常(如图所示),那么企业到底哪里填写得有问题呢?
【风险点睛】
出现这个提示,一般说明企业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年限填写不规范,按照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则是: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也就是说:
1、如果会计折旧年限>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税法认可会计上的折旧,不产生税会差异,汇算清缴时无需纳税调整;
2、如果会计折旧年限<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税法上不认可会计上的折旧,产生税会差异,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整。
因此,出现这个提示,是因为企业填报的A105080表的“资产计税基础”÷“税收折旧、摊销额”<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即120000÷20000<10,企业报表填列不规范,“税收折旧、摊销额”数额填写过大,可能会产生当年多扣除折旧费用,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风险,因此会出现风险提示。
那么,正确填写报表如下(不考虑净残值):
当年税收折旧金额<账载折旧金额,在此表第9列“纳税调整金额”自动生成正数,当年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
当然,这则校验不仅是针对于“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这一栏,对于其他行次也是适用的。
【要点提醒】
Q1:如果享受加速折旧,也会比对“资产计税基础”÷“税收折旧、摊销额”和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关系吗?
A1:不会的。对于一般折旧会有比对,因为在一般折旧情况下,资产折旧有最低年限的要求,如果采用加速折旧(包含一次性扣除)不会再去校验折旧年限。如果采用加速折旧了还出现了这个风险提醒,那需要检查下加速折旧填写是否有误。
Q2:“资产计税基础”是包含净残值的,如果企业该项资产有净残值,校验还准确吗?
A2:准确的。如果该资产有净残值,税法也是认可会计上的净残值的,并且按照扣除净残值后的金额计提折旧,那么考虑净残值的情况下,“资产计税基础”÷“税收折旧、摊销额”由于分母变小,得出的比值更大,所以如果考虑了残值的情况下得出的比值还小于最低折旧年限,那么说明企业税收折旧金额填列偏高。
Q3:如果是年中购买的固定资产,当年折旧不足一年,校验还准确吗?
A3:准确的。如果是年中购买的固定资产,当年税收折旧、摊销额也是不足一年的折旧数据,资产计税基础”÷“税收折旧、摊销额”由于分母变小,得出的比值更大,所以如果年中购买资产情况下得出的比值还小于最低折旧年限,那么说明企业税收折旧金额填列偏高。
Q4: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设备,校验还准确吗?
A4: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资产,对于二手资产,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这种情况属于企业合理原因,建议留存资料备查,如果引起税局关注可以合理解释。
在企业通过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计算缴纳税款的同时,这套报表也将企业的很多信息提供给税局,随着税局金三、电子底账系统的不断强大,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不断成熟,企业也更应该关注风险,合规纳税,千万不要让报表出卖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