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实操介绍(委托汇缴)

(六)委托汇缴

1.概述

居民个人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纳税年度完整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1系统简介

纳税人可以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汇算清缴集中申报,也可以委托受托机构办理汇算清缴,本文介绍系统为受托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功能。

1.2系统登录

扫码登录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代理办税】进入【委托申报】办税菜单。


【补充解释】 只有在核心征管登记涉税服务机构或在ITS中开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委托申报的单位才能使用。

2.操作流程

业务流程图


2.1委托代理关系管理

代理申报是需要线上签订委托协议,居民个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点击【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操作步骤:

(1)可点击【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2)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的,选择委托年度后,可进入表单填写页面;使用其他证件注册的,需要选择委托年度,填写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才可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3)用户可以选择已经在局端开通过该项服务的受托机构;

(4)表单必填项填写完毕后,则完成了委托,待受托机构相关人员接受委托后,该委托生效。

2.2委托管理

受托机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代理办税】后可以在【委托管理】菜单中,查询、受理名下的委托信息。


纳税人线上发起委托后,受托机构需要及时受理,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拒绝。

接受委托后,受托机构可以发起终止委托,发起后委托关系暂停。纳税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委托处理后,委托人将会收到消息通知。

2.2.1接受委托

委托状态为“待确认”的可以进行接受操作。选择需要接受的委托记录,点击【接受委托】按钮。

【补充解释】代理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选择接受或拒绝委托,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拒绝。

2.2.2拒绝委托

委托状态为“待确认”的可以进行拒绝操作。

选择需要拒绝的委托记录,点击【拒绝委托】按钮,说明拒绝确因后,点击【确定】。

【补充解释】拒绝委托后,无法撤销,需委托人重新发起。


2.2.3终止委托

委托状态为“已生效”的可以进行终止操作。

选择需要终止的委托记录,点击【终止委托】按钮,说明终止确因后,点击【确定】。

【补充解释1】接受委托后,代理机构也可以发起终止委托,但需委托人确认;

【补充解释2】待确认的过程中,委托关系暂停,代理机构无法为其办理业务。



2.2.4查询

进入【委托管理】菜单后,系统默认显示“待确认”的委托信息,可以通过更改委托状态,输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来查询委托信息。



(1)委托状态显示“已失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A受托机构拒绝委托;

B受托机构超过委托确认时限;

C受托机构接受委托前,纳税人撤销委托;

D受托机构接受委托后,纳税人终止委托。

(2)受托机构对已经接受的委托发起终止委托,委托状态在纳税人确认前,委托状态会显示“确认中”。

(3)纳税人发起委托后,受托机构接受委托前,委托状态会显示为“待确认”。

(4)纳税人发起委托后,受托机构已接受委托,委托状态会显示为“已生效”。

2.3报表填报

在【报表填报】菜单中,受托机构可以为居民纳税人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2.3.1手工添加

(1)人员添加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委托人自动会在列表中存在,如果不存在(如手动被删除等),则可以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待申报人员。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录入纳税人正确的证件及国籍信息。


人员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对受托机构能否为该纳税人办理委托申报进行校验,如不存在委托关系,则提示下图;委托关系校验通过的,可以进行申报表填写与保存

(2)申报主表

【报表类型】:默认为“标准申报”,系统不支持“简易申报”类型。

【是否存在境外所得】:默认为“否”,系统不支持境外所得的汇缴申报。

【汇缴地类型】:存在受雇任职单位的,汇缴地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有多处受雇任职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中一处。没有受雇任职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作为汇缴地。

【联系地址】:非必填。

【享受豁免】: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是否享受豁免,选择享受的,申报成功后,无需缴税。

【退税申请】:应补/退税额小于0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和“开户行省份”必填。

【补充解释】代理申报正常申报时,可以享受豁免的,默认享受豁免,不可更改;更正申报时,可以选择是否享受豁免。

(3)附表填写

A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税法规定,对个人购买或单位统一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在商业健康保险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按钮打开《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点击【添加】按钮补充商业健康保险明细。

【税优识别码】: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进行核发,填写个人保单凭证上打印的数字识别码。

【保单生效日期】: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生效的日期。

【年度保费】:商业健康保险保单年度内该保单的总保费。

【月度保费】:月缴费的保单填写每月所缴保费,按年一次性缴费的保单填写年度保费除以12后的金额。

【本年扣除金额】: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B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调整明细表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

在税延养老保险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按钮打开《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调整明细表》,点击【添加】按钮补充税延养老保险明细。

【税延养老账户编号】、【报税校验码】:按照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平台出具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对应项目填写。

【扣除有效期起止】:填写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的有效期起止时间。

【年度保费】: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保单年度内该保单的总保费。

【月度保费】:填写《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载明的月度保费金额,一次性缴费的保单填写月平均保费金额。

【本年扣除金额】: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C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存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减免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在减免税额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按钮打开《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点击【添加】按钮补充减免事项明细。

【所得项目】:下拉选择所得项目。

【减免事项】:下拉选择人员可享受的减免税对应事项。

【减免性质】:根据选择的减免税事项自动匹配对应的减免性质。

【减免税额】:如实填写该所得项目下税前减免的税额。

D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

存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减免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

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按钮打开编辑界面,点击【添加】按钮补充捐赠扣除明细。

【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受赠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赠单位没有该信息的,可不填写。

【受赠单位名称】:填写受赠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捐赠凭证号】:填写捐赠票据的凭证号,还未取得捐赠凭证的,可不填写。

【捐赠日期】:填写个人发生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具体日期。

【捐赠金额】:填写个人发生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具体金额。

【扣除比例】:填写税法规定的可以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比例。如:30%或者100%。

(4)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个人预判为非居民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选择按照全年奖申报的填写本部分。

【延伸学习】外籍人员先按照非居民申报的,后期又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这种情况的扣缴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不变,继续按照非居民申报,年度终了后再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5)其他事项

【应纳税额合计】等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税额,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填写的场景为: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取得的数月奖金,汇缴时可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已缴税额】:可手工修改,但是不能大于收入合计的45%。

【应补退税额】:自动计算

2.3.2模版导入

支持申报表模板导入

需要导入【申报表模板】时,点击【文件生成报表】添加需要导入的文件。导入操作完成后,可在【导入结果】中查看导入结果。

【补充解释】

委托申报报表导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一次只允许导入一位人员的申报表;

(2)导入的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M;

(3)对已填写申报表的人员进行导入,将会覆盖已有申报表;

(4)导入处理完成后,需重新打开或自行刷新页面才能显示导入的数据。

2.3.2.3报送

确认金额无误后,可以点击报送按钮,报送时可以单个报送或全选报送,申报状态为 “待报送”和“申报失败”的可以进行申报表报送。

若报送后显示“申报失败”的请根据失败提示修改数据后重新申报即可。

2.3.2.4删除

如果无需为纳税人填写和报送申报表,则可通过【删除】功能进行删除。

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记录,点击【删除】。

提醒:已经申报成功的记录无法删除。

2.3.2.5导出

点击【导出】按钮可以导出申报表。

操作步骤:

(1)选择需要导出申报表的人员记录,点击【导出】-【导出报表文件】,补充完成“导出说明”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行报表导出。


(2)点击【导出】-【导出记录】可以查看导出状态。如果导出完成,可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导出的申报表。

2.3.2.6查询

可通过“申报状态”和“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快速查找。

【待确认】:表示报表中有数据项未通过校验,需要检查报表内容并进行修改。

【待报送】:表示报表中的数据项均通过校验,可以进行申报表报送。

【申报失败】:表示已经进行过申报表报送,但申报失败。可根据失败原因修改后重新报送。

【证件类型】:选择需要查询的人员的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必须同时录入。

【证件号码】:输入要查询的人员的证件号码。与证件类型必须同时录入。

【补充解释】

(1)委托终止后,受托机构不能再为该纳税人办理后续业务。

(2)纳税人自行更正过申报表后,受托机构不能查看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的报表信息,也不能进行更正操作。

(3)委托代理年限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不得跨年委托。

(4)同一纳税年度,委托人只能存在一个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

3补退税流程

3.1补退税途径

3.2退税申请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退税的,可以在【退税申请】中发起退税申请。



3.2.1退税申请

退税状态为“待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选择需要提交退税申请的人员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提交退税申请。

发起退税申请后,需要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会进行退税,可以点击【更新状态】按钮查看“退税状态”为“退税中”的更新退税结果。

【补充解释】

提交退税申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补退税额小于0的申报表申报成功后,自动置为【待退税】状态,需要手动提交申请。

(2)一次只能对一个人员提交申请。

(3)必须为纳税人本人银行卡,部分卡不支持(一般支持一类储蓄卡,信用卡等二类卡不支持)。

(4)因银行卡原因,造成退税失败的(如卡号填写错误等),可更改银行卡信息后重新提交申请。

3.2.2撤销退税申请

由于退税申请的周期不定,在申请受理过程中,申报表不允许进行更正,为避免因此造成纳税人逾期更正,从而产生滞纳金等情况,提交的退税申请可进行撤销。

【补充解释1】退税申请终审通过(进入自动退税流程)后,无法撤销;

【补充解释2】退税申请提交后,若还未审核通过,需要撤销申请的,单位无法进行撤销的,可由员工自行撤销或者联系所属税局进行撤销。

3.2.3退税状态查询

可通过退税状态、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查找相应的人员信息。

【待退税】:表示还未提交退税申请。

【退税中】:表示已经提交退税申请,正在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申请通过】:表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完成退税。

【已失效】:表示由纳税人执行过更正申报后,导致该笔记录失效。已失效的可以在【备注】栏中查看具体的失效原因。

【证件类型】:下拉选择纳税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证件号码。

【补充解释】已失效的数据,受托机构不能重新发起退税申请。

3.3税款缴纳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以在【税款缴纳】菜单中办理缴税业务。缴款方式分为扫码支付、银联在线支付和银行端凭证支付。


3.3.1立即缴款

进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获取需缴税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展示在列表。

选择需要缴税的记录,点击【立即缴税】发起缴款,系统将弹出缴款方式选择界面。

缴款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获取缴款结果,也可以点击【更新状态】按钮手动获取缴款结果。

【补充解释】

税款缴纳,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次只支持为一个人员缴税。

(2)应补/退税额为大于0的且未享受豁免才需要进行税款缴纳。

(3)受托机构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成功且存在欠税的记录,也可在该菜单中进行税款缴纳。

(4)已失效的数据,受托机构不能进行税款缴纳。

(5)涉及补税的,由代理机构代缴后,居民个人应当及时将补缴税额交付代理机构。

3.3.2缴款查询

可通过缴款状态、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查找相应的人员信息。

【待缴款】:表示还未缴款。

【缴款中】:表示已经发起缴款,但未获取到具体的缴款反馈。

【缴款成功】:表示已经发起过缴款,且缴款成功。

【缴款失败】:表示已经发起过缴款,但缴款失败。

【已失效】:表示由纳税人执行过更正申报后,导致该笔记录失效。已失效的可以在【备注】栏中查看具体的失效原因。

【证件类型】:下拉选择纳税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证件号码。

4.错误更正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可以在申报记录查询菜单中查询报表记录。此界面可以对申报成功的数据进行作废或更正。

4.1更正申报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使用申报更正功能修改已申报数据后重新申报。

选择需要更正的记录后,点击【更正】按钮,系统会弹出确认更正提示,如下图;点击【确定】启动更正,修正报表数据后点击【报送】按钮即可重新进行申报表报送。

4.2作废申报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未缴款或未发起退税申请的记录可以作废。

选择需要作废的记录后,点击【作废】按钮,系统会弹出确认作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确定作废申报表,如果作废失败,可查看失败原因。

4.3导出

步骤同(六)委托汇缴--2.3.2.5导出

4.4查询

可通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快速查找。

 【证件类型】:下拉选择纳税人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必须同时录入。

【证件号码】:输入要查询人员的证件号码。与证件类型必须同时录入。

【补充解释1】受托机构只能查询到本受托机构申报的数据(不区分申报渠道)。

【补充解释2】申报类型为“已失效”的记录不允许更正和作废。

5.其他事项

【常见问答】

问题:汇算清缴集中申报、自行申报和委托申报的区别?

答:可以参考以下说明:

(1)集中申报:在纳税年度内为居民个人申报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单位,可为其进行集中申报;

(2)自行申报:可以由纳税人自行登录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

(3)委托申报:纳税人可自行登录个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进行委托申请,受托方接收委托后,可为其进行委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