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底截止!附详细申报步骤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看清楚!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

当前已是3月下旬,距离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结束不到半个月还没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务必赶紧开始了。

现在重点来了!请注意,接下来就手把手教大家如何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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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不等人

目前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方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客户端)和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操作介绍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1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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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https://etax.chinatax.gov.cn/),网页界面如上图,登录方式分为扫码登录和密码登录;

  1.2申报流程--经营所得(B表)

  1.2.1申报界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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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网站登录后,选择主页面【我要办税】后,点击下拉菜单【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补充解释】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未填写“经营所得(A表)”的企业,应先填写完成A表后再进行B表操作。

  1.2.2填报指引

  (1)年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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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点击进入【经营所得(B表)】后,选择申报年度,选择【2019】,点击【确定】,进行2019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填报。

  (2)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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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A.点击【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搜索框,自动弹出搜索界面,选择【单位所在省(市一级)】信息,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本公司信息,点击下方【确认添加】,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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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添加后界面返回上一级,选择的搜索信息自动带入,若纳税人属于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需要填写【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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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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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该界面自动带入预缴收入成本费用情况,若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纳税人可做调整,手动输入相关内容。填写确认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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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对本年度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进行录入,包括【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过规定标准扣除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不允许扣除项目】【纳税调整减少额】三项,点击后侧下拉箭头,可填写具体明细内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额减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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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录入纳税人本年度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包括【以前年度亏损】【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如本年无此类内容发生,可不填。

  纳税人需确认是否有综合所得申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有综合所得申报】状态的【是】或【否】。若存在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内容,选择【是】,反之为【否】,填写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补充解释】按照税法规定,有综合所得收入时,仅可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即若纳税人存在综合所得,纳税人60000元/年投资者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项均只能在申报综合所得时进行扣除,不能两边同时扣除或选择经营所得申报扣除。

  (6)确认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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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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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界面)

  操作步骤:

  A.界面中显示纳税人应退/补税额计算结果以及各项申报明细内容。若申报信息有错漏,可点击相关明细右侧【修改】,直接跳转至相关修改界面进行重新录入,修改完成后仍按照上述申报步骤依次完成,全部确认完成后,点击右下角【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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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提交后,系统自动跳出提示界面,确认纳税人是否存在既在综合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又在经营所得申报中填列投资者减除费用等项目的情况。确认无综合所得收入后,点击【提交】,反之【返回修改】,提交完成后完成申报。

  1.3申报-经营所得(C表)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报送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

  【补充解释1】填写“经营所得(C表)”前,需先填写“经营所得(A表)”、“经营所得(B表)”。

  【补充解释2】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补充解释3】纳税人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当年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30日内,在其户籍地税务机关办理当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若存在应当办理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一并办理汇算清缴。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也就是说应报送截至纳税申报时的A表或B表,有两处以上经营所得还应一并报送C表。

  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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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图一),本表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汇缴地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图二),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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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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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3)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其中只有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可减免税额(可减免税额附表、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附表)在报表中直接修改,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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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申报辅助功能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填写的金额、所得项目等存在错误,可通过本功能进行更正和作废申报。

  1.4.1申报更正

  本功能用于已申报成功但发现有误的报表,可进行更正重新申报。

  操作步骤:

  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图一),需要更正则点击【修改】(图二),即可对报表信息进行更正,再重新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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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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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1.4.2申报作废

  本功能用于已申报成功但发现有误的报表,可进行作废,发生已开票或发生抵缴业务时,则无法作废。

  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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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已作废】,可查看已作废成功的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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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网上缴款

  本功能适用于纳税人在完成各个申报或更正申报后,生成应补税款时,通过该模块完成税款缴纳。

  纳税人完成申报表提交后,可进行税款缴纳操作,缴款方式分为个人三方协议缴税、银联在线支付和银行端凭证支付。

  1.5.1三方协议缴税

  本功能适用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

  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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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付方式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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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认此次缴税所使用的三方协议缴款账户,点击【确定】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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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解释】三方协议是签订投资人个人三方协议,无法使用企业的三方协议扣款。

  1.5.2银联在线支付

  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的纳税人,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款。

  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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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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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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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解释】选择银联缴款后,如未缴款成功,税款会锁定30分钟,如确实未扣款成功,纳税人可以30分钟后重新启发扣款请求。

  1.5.3银行端凭证支付

  纳税人在缴税支付时可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

  操作步骤:

  (1)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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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支付方式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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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纳税人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后,可下载打印,持纸质凭证前往可办理业务的银行窗口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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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解释】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生成后,请留意凭证提示的限缴日期,务必及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携带《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前往线下银行柜台缴税。

  1.6已缴税查询

  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纳税人可查看已缴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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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扣缴端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对于涉及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扣缴端无法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前往办税大厅办理。

  本专题重点围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不过多展开介绍。

  (二)办税服务厅办理(因疫情影响,目前可能无法前往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建议提前咨询,是否支持线下办理)

  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汇算清缴,需提供相应材料,包括如下情况:

  1.一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1份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1份。

  2.涉及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除上述资料提供外,还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提供材料如下: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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