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用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问:我公司聘用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答: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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