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资单造假方式,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对某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稽查,查实该企业通过工资单造假方式,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补缴个人所得税50万元,罚款25万元的处理决定。

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计提工资费用与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不一致,一些月份甚至相差将近20万元。稽查人员查看账目中的相关凭证及企业纳税记录,发现该公司每月按工资表计提工资费用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发放工资时却按不同的金额做账,并且记账凭证后只附一张银行代收付业务委托书,上面只有一个代发工资的总金额,并没有员工工资的详细发放清单。

税务稽查人员约谈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向其进行了税法宣讲,该企业最终向税务机关提供了真实工资发放清单和银行转款记录。企业负责人承认,由于工资实行提成制度,员工每月收入与其业务量变化挂钩起伏较大,为让员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采取了工资单造假的方式。根据该企业的违法事实,稽查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这个案例是不是很眼熟?实际中,经常碰到企业虚列人员工资增加成本费用来少交所得税,或为了少交个税将一个人工资分拆成几个人的情况,虚列的人员未缴纳相应的社保,导致工资与社保缴费基数不一致。

这是根据金税三期和发票管理系统的大数据,通过国地税合作、各部门协同调查,做到边督边改,目的还是不给偷税漏税的留空子!在个人所得税征管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金税三期系统将针对企业和个人建立大数据网络,为下一步个税改革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与技术平台。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于税局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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