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但是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具体区分如下:
一、居民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一)二者的区分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
提示:除报社、杂志的记着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自2019年1月1日起并入综合所得纳税,实行按次或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下表);稿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同时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三)减除费用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四)计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另外,对于稿酬所得,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连载后再出版的,连载算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五)计算公式
1、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收入额-800)×20%=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20%-0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2、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收入额-800)×70%×20%
每次收入≥4000元的,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20%)×70%×20%
二、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下表)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