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个税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执行5000元,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探讨个人税收优化,首先得研究个人所得税。个税税筹,一般是指收入较高的人群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和综合安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以下情形:
一、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二、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 | 5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通常的对于个税的税前扣除局限于法律规定的:起征点、社保公积金、部分商业保险、公益捐赠、或其他特别规定的减免情形。范围较固定、节税效果较为有限。
现特提供一个个税节税方案供交流参考!
方案: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奖励
方案的前提是基于特有的纳税奖励政策、和支持核定征收的个税征收方式。
参考:改变原有的雇佣关系,个人通过独资企业代替自然人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同的服务。个人独资企业交纳:小规模增值税3%,附加0.3%,个人所得税核定10%利润率,无企业所得税。
例: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增值税:300/1.03x3%≈8.738万元 附加税:8.738x10%≈0.874万元 所得税:核定10%利润率,不做账300/1.03x10%x35%-1.475=8.719万元 奖励: (8.738x50%+8.719x40%)x30%≈2.357万元 综合: 8.378+0.874+8.719-2.357≈15.614 综合税负率:15.614/300≈5.20%适合企业高管、自由职业等收入高人群做税筹安排!
附:核定征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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